
学科简介
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,我校获得国家一级硕士音乐舞蹈学学位授予权。 2012年正式招生,研究方向为《音乐创作与演唱研究》、《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》;2013年调整为《音乐学》、《舞蹈学》方向;2014年调整为《音乐创作与教学》、《音乐表演与教学》与《舞蹈表演与教学》方向。
《音乐创作与教学》方向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、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音乐创作才能,并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创作出有一定质量水平的音乐作品,在高等院校、艺术院校、中小学、企业事业单位等部门能胜任教学、研究、宣传等工作的高层次、应用型音乐创作专门人才。
《音乐表演与教学》方向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,较强的音乐理解力和表现力,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,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在高等院校、中小学、企业事业单位等部门培养能胜任教育、研究、宣传等具体工作的高层次音乐表演专门人才。
《舞蹈表演与教学》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的舞蹈理论基础知识和技能,对舞蹈教育的社会功能与作用、舞蹈与音乐以及舞蹈教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深入研究,在高等院校、舞蹈学校、中小学、文化馆站、企事业单位等部门能胜任教学、研究、宣传等工作的舞蹈高层次教育人才。
培养目标
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艺术、学术作风,有从事舞蹈事业的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。
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;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,能用以阅读本专业的外文图书资料;具有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、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某一方面艺术、技术工作的能力,并具有创新精神;具有健康的体格。
研究方向
1.音乐创作与教学
2.音乐表演与教学
3.舞蹈表演与教学